環保採購事宜

環保採購事宜

  • 早在二零零零年,政府已修訂採購規例,要求各局和部門在採購貨品和服務時須考慮環保因素。各局和部門應盡量避免採購用後即棄的物品,並選擇符合以下準則的產品:
  • 更適合循環再用,含較高含量再造物料,較少包裝,更持久耐用,及符合更高能源效益要求;
  • 產品採用環保技術及/或低污染燃料;
  • 可減少耗水量;
  • 在安裝或使用時排放較少刺激性或有毒物質;或
  • 在棄置時產生較少有毒物質或含較少有毒物質。


  • 政府亦已擬備環保產品規格,方便供應商參考。
  • 供應商在提供及設計產品時,可參考政府的環保採購政策及建議採用的環保產品規格。有關詳情請參閱環保採購政策環保產品規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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